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ly001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159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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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老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831-91日,92日正式上课;2019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7日至8日。为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学生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保证2019年秋季学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学工处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全校学生管理工作开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报到统计工作

1.请各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科科长、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开学初深入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及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经济困难、生病住院、心理障碍、突发事件、家庭变故、遭遇灾害等),及时报告学工处。

2.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要准确、及时、详细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返校情况统计于92日上午1000之前统一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对于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一定要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尽快返校,做好相关记录,并于每日早9:00前继续报送直至学生全部到校为止。对在外实习(实训)、支教等的学生信息要逐一掌握,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3.做好报到注册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宜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暂缓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者,须按照《宜春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抓好重点学生谈话工作。针对需重点关注的学生,各教学院班主任、辅导员、院领导中至少有一人要对学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帮助其总结一年得失,提出努力方向,并认真好做谈话记录。

5.各教学院组织好各班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及评奖评优、贫困生建档、助学金评定等工作(文件另发)。

二、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及教育管理工作

1.各教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深入学生宿舍或教室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及时准确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态及家庭情况,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

  要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的思想动态。一是要摸排“八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心理异常、身体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学习困难、上网成瘾、校外住宿、民族生、信教学生)特殊学生情况,并填写《宜春学院特殊学生统计表》,建立特殊学生档案。二是要关注暑假期间家庭有异常及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区遭遇自然灾害并导致家庭财产蒙受损失的学生思想状况,加强沟通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安心学习。

请各教学院将学生思想动态调查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于930日前交学工处教育科。

2.加强安全教育。开学初各教学院要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认真排查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实例,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觉识别和抵制各种非法借贷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生命的理解,引导学生珍惜自我,珍爱生命。各教学院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要在新生中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学习。各教学院要在96日前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报学工处教育科。

3.抓好学生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各教学院要加大对开学初学生上课情况的检查,组织安排辅导员、班主任等进教室认真巡查新学期第一堂课的出勤和秩序,并与任课教师积极配合做好上课考勤登记工作;加强对学校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迎新期间各教学院特别要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对所有参加迎新服务的学生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以防个别学生“借迎新服务之名,行商业活动之实”,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4.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各教学院抓好“一院一品”建设工作,继续把养成教育与能力培养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切入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同时根据本教学院本专业的特点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搭建各种创新活动平台,积极开展特色专业竞赛,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双创”精神、有较好的人文素养、有专业的实践能力的“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迈进。

5.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教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摸排,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要予以特别关心关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强“三心”班级建设。

三、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1.各教学院要利用830—91日返校报到这段时间,组织学生对宿舍(含新生宿舍)内务进行整理,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新生宿舍卫生环境的整治,做到干净整洁,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生的到来。

2.党员工作站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与各院学生会的联系,深入宿舍,协助做好宿舍安全、卫生、文明纪律的检查或监督等工作。

四、做好学生资助的相关工作

1.确保做好新生入学国家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各教学院要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重点资助项目进行宣传,做好学生资助的宣传解读工作。二是要在开学时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传,全面介绍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三是要把资助政策和资助项目讲明白,把资助程序讲清楚,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2.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文件另发)。要求各教学院参照《宜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确定困难学生名单,在认定过程中务必做到宣传到位、标准公开、程序规范。

五、热情、文明、安全、有序做好迎新工作

1.请各教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做好2019级学生的迎新、入学教育和军训等工作的部署和准备,并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安排新生住宿。请各院于96日前将本院入学教育方案及安排的电子版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

2.各教学院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迎新过程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特别是宿舍区)开展商业活动,特别是严禁教师及学生通过任何途径和渠道为三家通讯运营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或其他营利机构进入学生宿舍从事商业活动。学工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一经查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将严厉处分。

3.各教学院组织安排好走访新生寝室以及辅导员、班主任与新生的谈心等工作,确保家长放心、学生安心。

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勤字〔20193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贯彻执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各教学院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便利条件。

5.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各教学院要配合体检机构认真做好新生体检工作。

六、辅导员、班主任配备调整工作

各教学院要及时完成新学期辅导员、班主任配备调整工作,汇总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情况(包括2019级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填写“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情况统计表”,并于93日前分别将表格打印版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人数分班统计表(样表)

附件3:宜春学院特殊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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