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重大、突发、紧急事件中挺身而出,措施得当,为避免或挽回学院损失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加8分;
2.辅导员获校、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4、8分,相同级别不重复加分。
3.辅导员在省刊、核刊上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或学生管理论文,分别加2、4分;论文获校、市、省、国家级奖励者分别加1、2、4、6分。相同级别不重复加分。
4.辅导员所带班级获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集体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2、4、8分,相同级别不重复加分。
5.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活动受到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校级的、市级的、省级的、国家级的加1、2、4、6分,相同级别不重复加分。
6.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参加竞赛,所带学生团队或个人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的,分别加1、2、4、6分,相同级别不重复加分。
7.辅导员所带班级工作、活动有新意、有特色且形成较大影响,酌情加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