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学院学团工作落实考核督查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05浏览次数:61

        为了进一步落实《美容医学院学团工作落实考核督查制度》,提高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学生工作落实到位,经院领导批准和内部会议讨论决定,特指定本细则。

    1、严格按照学校及有关部门和院里的部署,认真作好各项工作,不出偏差,确保工作质量。

    2、科内成员、团总支成员及辅导员(班主任)和全体学生要加强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照学校、院、学工处、团委相关规定及《美容医学院工作落实考核督查制度》的要求,安排布置好相关任务。

    2)、学工科长除遵守以上规定和制度外,还要严格遵守《学工科长岗位职责》,另外,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学生干部例会、两次学生活动,每月至少下寝室三次,每周组织一次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发现、讨论、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交流相关经验。对工作出色的班级及个人予以表彰及奖励,同时对因工作不当或失职引发重大失误的给予相应处罚。

    3)、团总支书记除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和制度外,还要严格遵守《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另外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学活动,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每月组织一到两次社会实践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服务社会、增强才干、活跃校园文化;定期举办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并视表现给予相应班级或个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4)、辅导员(班主任)除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和制度外,还要严格遵守《辅导员岗位职责》,还要求每周至少下班级一次、走寝室一次,每月召开一到两次班会,了解班级动态,视工作表现给以相应表彰或批评,对工作失职或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全院广大学生,除严格遵守校、院系和班级的相关规章制度外,应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提高自己,自觉早、晚自习,巩固专业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对学习、生活、工作表现优秀的同学应大力表彰,同时对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同学,除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取消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3、当前团学的各项工作,必须以校、院及校学工处、团委的各项工作指示精神为中心,办出特色。任何与此相悖的人和事,都应受到严肃处理。

    4、在我院进行“四联”活动的职能部门领导老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学生工作‘四联’、‘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工作。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美容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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