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发布者:gly001发布时间:2007-07-05浏览次数:75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新鲜血液,经研究决定,我院特制定以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党支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入党申请人经班主任、班级团支部推荐,经所在党支部提名,报系党总支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未经学院党校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3、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放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党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建立入党积极分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支部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5、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合格后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凡在校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具体步骤是: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入党发展对象考察表》,报其所在党支部审定。“推优”工作在系党总支组织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如有党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

    6、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支部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系党总支。不能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点吸收学习工作骨干、成绩优秀等优秀分子入党。

    7、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学生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团总支会议,进行酝酿讨论;然后报批所在党支部委员会,经系党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系党总支审查同意。

    8、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学生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由所在的党支部负责,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党支部送党总支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院党总支审批。

    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加入所在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其它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附:学生学员发展工作流程:

    1、由院团总支根据院团委、院学生会、班主任和班级团支部推荐最终由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2、经确定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学生必须取得宜春学院学生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3、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考察,经学生党支部研究同意列为考察对象的,发放《党员发展考察表》。

    4、院学生党支部讨论同意发展,向院党总支申报预审,同时进行发展对象材料外调。

    5、院学生党支部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院党总支同意。

    6、发展对象需有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7、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8、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党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9、院学生党支部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下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真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0、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

    11、召开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12、院学生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报院党总支审批。

    13、院党总支书记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同本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4、院党总支集体审批,批准为预备党员。

    15、院党总支指定专人同本谈话。

    16、通知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张榜公布,预备党员进行入党誓词。

    17、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勤制度察,每季度考察一次。

    18、一年考勤制度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19、院学生党支部按规定进行“公示”,并讨论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和党支部会议意见等)。

    20、院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并将有关材料报系党总支审批。

    22、院党总支书记审查有关材料并广泛听取意见。

    23、院党总支集体审批,批准为正式党员。

 

 

                                       美容医学院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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