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挡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营造校园学术研究环境,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科建设与改革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也反映出我院整体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更好地组织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的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少波
副组长:王向义 胡文琴
2、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总支,由院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吴名全同志负责。
二、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的内容
我院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的内容包括: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美术作品和设计作品竞赛、文艺创作竞赛、体育竞赛、科研活动、创造发明、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电子出版物等。
三、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创新学分计算办法
学院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类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记入学生档案,并取得相应学分,在学期品行考核、年终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具体办法参照《宜春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草案)、《宜春学院学生品行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执行。
四、活动要求
1、本着不影响正常教学,重在参与的精神,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各科室、全体老师根据竞赛需要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
2、对于参加全国、全省及全校的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需要聘请本院教师作为指导老师,选聘的指导老师要认真总结参赛经验,研究如何把竞赛工作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并组织好教学和培训。
3、学工科、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学生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支持并指导学生团体开展工作,组织参加学校的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
五、活动经费
学院每年预算安排好专门的活动经费,用于参加全国和省市、学校组织的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
六、奖励办法
1、对参赛学生的奖励,除由组织单位颁发的证书及奖金外,学院根据获奖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指导老师的奖励,参赛队获得的荣誉,同时记入指导老师个人业务档案,学院根据获奖情况给予响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对有关组织人员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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