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党校
党校字〔2022 〕2号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组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系统的理论培训,是中组部提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端正入党动机的有效形式。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我校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党校培训以及党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
党的性质、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等党的基本知识。重点培训《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入党程序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认识了解,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三、培训方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学校党校与各基层党委共同组织,学校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发放时间:4月26日至28日),各基层党委具体承担本单位学员的教学任务及考务工作,自行确定教学安排、教学内容,自行举办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结束后,将教学安排、学员成绩纸质稿和电子稿报组织部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机关党委(含书法艺术学院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政法学院党委组织的培训。请以上基层党委4月29日前与政法学院党委联系沟通培训事宜(联系人:李静13576176000)。
四、授课时间
所有课程授课时间由各基层党委自行安排,一般应在5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基层党委按照培训要求,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确保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班的组织和授课工作,对参训学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使每一名学员全面加深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新时期党员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了解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以实际行动创造条件早日加入党组织。
2.请各基层党委接通知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认真填写《宜春学院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备案表》(附件)并及时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组织部备案(电子稿发送至此邮箱:ycxyzzk@126.com)。
附件:《宜春学院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备案表》
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