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置事件的组织:迅速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善后处理工作组,成员由事件当事人所在院的领导、校党政办、后勤产业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学工处、保卫处、团委、宣传部、财务处、医务所负责人、医学院有关医学专家、政法学院有关法律专家组成。
2、报警程序:
(1)校医务所(3201269)、宜春市急救中心“120”
(2)事件当事人所在院领导。
(3)后勤产业处负责人。
(4)学工处负责人。
(5)校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宜春市卫生监督所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校领导汇报。
(2)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学生送往医务所抢救,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3)后勤产业处接报后,立即安排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中毒学生所在院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由校党政办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各院要注意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8)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9)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党委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10)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