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增进我校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激发教职工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全省优秀教职工、一线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赣教工〔2017〕20号)及《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工〔201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坚持面向全体教职工并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安排以下三类对象参加疗休养:
1、原则上在学校工作满三年且近五年荣获校级以上奖励、先进称号或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工;
2、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职工;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且从未享受过疗休养的在职教职工。
近三年考核不称职的教职工不得参加;近三年参加过疗休养的教职工不得参加。
二、疗休养时间
第一批(7月9日—13日),第二批(7月16日—20日),第三批(7月23日—27日)。
三、疗休养地点:庐山工人疗养院(省教育工会指定疗休养地点之一)。
四、乘车地点、时间
1、 乘车时间:7月9日 7月16日 7月23日 下午13:00
2、乘车地点:校本部科技楼前
五、疗休养活动行程
(1)第一天 下午统一乘车前往庐山工人疗养院。
(2)第二天 上午9:00集合出发赴九江共青城胡耀邦陵园参观学习;
下午15:00 健康知识讲座。
(3)第三天 上午09:00 集合出发赴九江城区(约40分钟)参观1998年抗洪纪念馆;
下午15:00室内活动。
(4)第四天 上午9:00集合出发参观中国第一淡水——鄱阳湖及东林大佛;
下午15:00学习十九大专题教育活动。
(5)第五天 中餐后返回。
六、疗休养名额分配
序号基层工会人数名额序号基层工会人数名额
1 机关一 33 3 14 外国语学院 82 7
2 机关二 21 2 15 音舞学院 43 4
3 机关三 18 2 16 美设学院 58 5
4 机关四 40 4 17 数计学院 75 7
5 机关五 19 2 18 理工学院 99 9
6 机关六 49 4 19 化生学院 85 8
7 机关七 32 3 20 生科学院 81 7
8 机关八 20 2 21 医学院 110 10
9 机关九 54 5 22 美容医学院 34 3
10 文传学院 91 8 23 体育学院 80 7
11 政法学院 56 5 24 继教双创学院 25 2
12 马院 28 3 25 网络中心 16 1
13 经管学院 95 9 26 图书馆 51 5
备注:按各基层工会教职工在岗人数11:1下达名额,其中含各基层工会主席名额。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疗休养文件要求对参加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宜春学院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审批表(附件1),请各基层工会根据疗休养批次安排表(附件2)报送参加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
2、请各基层工会将宜春学院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2日(星期五)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15室),电子稿通过OA寻呼至工会袁小斌,联系电话:3201325;
3、报名时,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要如实说明。身体有严重疾病的教职工请注意自身安全,如隐瞒不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不得携带家属;
5、参加疗休养人员将予以公示。
附件1:宜春学院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审批表
附件2:宜春学院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人员批次安排表
附件3:宜春学院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
宜春学院工会
2018年6月12日
宜春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