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9浏览次数:298

关于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同意,自2014年4月8日起我校行政办公实行夏季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