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和
占用学校公共用房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校开展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和占用学校公共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3月31日开始,为期2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开展超面积办公用房和占用学校公共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学工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郑宝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步骤
清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其中:
第一阶段:3月31日~4月2日 认真自查。各单位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清查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4月3日~4月7日 集中清查。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学校已掌握的情况开展清查。
第三阶段:4月8日~4月10日 情况汇总。同时一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站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从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认真清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