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确保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工作安排(宜学院教字〔2016〕4号文件),定于
一、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到课情况、教师的教学日历和教案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有无擅自调停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含公选课情况与外聘教师教学情况)。
2.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评分、试卷分析、试卷装订及网上成绩登记等的完成情况。
3.检查实验课安排情况和实验课表的编制情况。
4.检查教研室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三、教学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1.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2.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及时通知本教研室教师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自查,院里将逐条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
3.认真扎实做好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学校督导组也将对各院工作进行督导。
4.根据学校综合考核试行办法有关精神,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已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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