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书信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31浏览次数:63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注重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语言文化素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书信大赛的通知》(赣教语字〔2012〕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校师生参加“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特举办此次“全国书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书信比赛的主题是“学会感恩”。自古中华民族就有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优良传统。如今很多孩子觉得父母、老师、朋友、同学对自己的关心、帮助是理所当然的,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更谈不上感激,而部分成年人也存在这种心理。在文明社会,怀有一颗感恩之心是一种阳光心态,是一种成熟和责任,是传统文化中积极的人生精神境界,更是现代和谐社会公民的必备素质。本次比赛旨在借助书信这一形式,引导大家换位思考,懂得感恩、学会感恩,同时倡导文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

 二、组织单位

   此次活动由宜春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主办,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师范教育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在校学生。

四、比赛要求

   1.书信内容须符合本次比赛主题,符合书信的文体要求。

   2.书信须感情真挚,内容具体充实。忌假话、空话、套话、废话,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3.参赛稿件600―1000字左右。

   4.参赛者将手写稿交至文传学院团总支(人文楼三楼W301),同时将电子稿发至573896312@qq.com.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3月30日――2012年4月25日。截稿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2年4月26日――2012年4月28日。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承办单位邀请专家对所征集的书信作品进行评审。评审要素包括思想内容、表达水平及语言规范等方面。

   2.根据参赛作品质量,评比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3.所有获奖者均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并颁发一定的奖励。

   4.获奖作品学校将选送参加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

七、其他事项

   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凡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请各院积极宣传组织好此次比赛。

   

                            主办:宜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乘办: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师范教育学院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