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1浏览次数:82

各教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定于3月10-1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院于2月29日前完成本院学生补(缓)考人数、科目的统计、汇总,3月1日前完成补(缓)考工作安排表的制定并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考场编排原则:

1、每天四场次,共安排8个考试单元,具体时间:上午7:40-9:40,10:00-12:00,下午1:30-3:30,3:50-5:50。

2、全校性公共课请按学校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编排(详见附件),专业课请插空安排,大学体育课由体育学院大体部统一编排,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本次补(缓)考考试地点集中安排在第二教学楼,便于管理。请各教学院根据编排情况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教室。考场实行标准化编排,即一考场原则上30人,配备2名监考教师。每位考生一场次只安排一门科目,严格禁止同一场次两门科目同时参考的现象。 

4、监考教师应是在编、在岗人员,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各考场的监考教师先由各教学院暂时编排,学校将进行统一调整,实行交叉监考制);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教务处办理报备手续,以便更换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要求佩带监考证,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负责清理考场、核查考生证件;对于无故缺监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请各教学院及时告知考生考试科目、时间、考场的安排,并做好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舞弊现象。请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卡参加考试,无证件或持其它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各教学院应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巡查,及时督查监考和考务人员的到岗情况,做好缺考考生姓名、科目的登记,做好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和证据材料的收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视。

特此通知

附: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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