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美容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05浏览次数:75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宜春学院美容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

学院建设的新形势下,由志愿从事校内公益劳动、环境美化、校内治安、青少年维权、社区服务和校外服务事业的青年师生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本协会接受美容医学院团总支和校青志协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学校和

社会提供服务保障,提  高青年学生的全面素质,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团结友爱、奉献精神,为学校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自主、自愿、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的

准则,立足校园,向校外辐射,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 

第五条 名   称:宜春学院美容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六条 性   质:本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

院团委与校青协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七条 宗  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将最大的爱心、热心、关心、真心、诚心奉献给社会;

        关注应该关注的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在服务于社会的同时,带动校园文明的建设;

        引导同学们达到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

        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第八条 工作方针:引导、建设、服务、提高。
第九条 任    务:  
      1.
积极投身校内青年志愿者活动,如公益劳动、义务植树、环  

境美化、校内治安、社区服务、青少年维权等。

2.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3.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社会公德意识,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正气。

4.为校内外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如军烈属、五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伤残病人和离退休教师)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办实事,解忧愁,献爱心,送温暖。

5.积极开展“一助一”义务助学活动。

6.招募、培训青年志愿者,提高青年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7.加强与校外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本会实行会员制。

第十一条 凡在我校工作和学习的青年师生,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

入会申请,经理事会通过即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力

1、参加本协会有关活动的权利。

2、在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介绍新会员入会的权利。

4、对本协会工作进行讨论,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权利。

5、从本协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6、团体会员有根据本协会决议精神,独立开展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在行使本会的权力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执行本协会决定的义务。

2、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3、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的义务。

4、会员在活动中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胸章。

第四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四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利是:

1、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本协会章程。

4、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

5、选举理事会。

第十五条 在两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协会会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期由常务理事会决定,理事会的职权是:

1、开会员代表大会。

2、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

3、选举协会理事长和常务理事。

4、聘请协会名誉理事长、顾问、名誉理事。

5、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协会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助理各一名,下设办公室、组织实践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五个部门,每个部门设干部若干名。

活动方式

第十七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指导思想。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使每一名志愿者发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为社会、为大众奉献自己的热诚和关爱。

第十八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分为三个方面:

1、公益型:无偿奉献爱心,表现美容医学院同学关心公益的优秀品质。

2、实践型:勇于开拓创新,体现美容医学院同学学以致用的务实作风。

3.服务型:积极倾注热心,展现美容医学院同学热情洋溢的良好风貌。

第十九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应主动发挥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表

率作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展现秦外院人的道德修养和文化内涵。

第六章 经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章 奖 惩 制 度

第二十一条 对在校学生实行每学期志愿服务三十六小时以上制度,具体实施细则由各支队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学期对各志愿分队进行考核,实行积分制,评出优秀分队。

第二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将随时对下属部门及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员在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服务时间满四十八小时,通过本协会可以申请加入申请“中国志愿者”并获此荣誉。

第二十五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队员中评选出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并及时反馈至团委。

第二十六条 对队员的内部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取消队员资等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成员给予取消队员资格的

处分。

2、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成员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3、对于违反本会章程者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宜春学院美容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志协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青志协财产安全,明确财务帐目,更好地实现资源   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项目部在活动之前要制订活动经费预算,报理事会申请。

    三、各项目部报帐必须持收据或发票,并附有会长,经手人,验收人三方签名方可报销,收据或发票应注明使用方向,日期。

    四、每次活动经费预算超过30元需上报院社管申请,每次开销超过30元,必须有正规的裁剪发票,并需由团总老师、会长、经手人、验收人四方签名放可报销。

    五、所有打印复印费一律不报销,项目负责人应将材料提前交到办公室统一打印,复印。

    六、每次开销必须用于正当用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如有滥用开销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签字者)责任。

    七、青志协经费做帐,报销,监督分别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八、青志协成员有权查阅本协会帐目,并提出质疑。

 

 

青志协理事管理制度

    青志协各理事从全体会员中自由竞选产生,理事会是青志协的领导核心,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各理事是各项的贯彻实行者,是青志协做好工作的骨干力量。为了搞好青志协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青志协例会制度

    一、 为保证青志协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的落实,及时了解、总结各部门、项目部及各成员工作,加强相互间联系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青志协理事每两周须召开一次例会,部长例会时间为每月13日、28日下午530。青志协全体理干事例会时间为每月15日、30日下午500。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 例会内容为各部门、各项目部简单总结,汇报上一阶段工作,尤其要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并提出下一阶段计划安排,与会者可就自己的工作提出建议与想法,对青志协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 每次例会由办公室严格考勤,组织部如实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与会者必须关掉呼机和手机,本着严肃认真、讲求效率的原则。

    五、 每次例会前由组织部通报本次例会出席情况。

    六、 每次活动前青志协内部必须开例会讨论本次活动的具体准备工作及各部门的分工问题,并做好记录。

    七、 活动结束后必须开会总结本次活动的不足,并讨论下次活动必须注意的相关事宜。

 

               青志协大会制度

    一、 青志协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有:总结本月学习、生活、工作、执行制度及开展活动情况,通报全校社团排名,并布置工作任务

.                二、 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全体理事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三、 全体理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青志协换届竞选制度

                一、    各理事任期一年,到时应举行换届选举,重新聘用,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选举。

    二、 理事会成员在职期间有不称职的,经理事会表决提出, 报院团总支批准后,可以罢免或撤换。

    三、 理事会是以会员自由竞选形式产生。

    四、 换届后的理事会成员及分工,须报院团总支和青志协备案。

 

 

青志协请假考勤制度

一、凡确有合理原因而不能参加青志协值班、签到、例会、上交工作材料等活动者,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程序:请假人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向会长说明请假事由并上交书面请假条,经会长批准签字后方生效。

     三、各部部长应在值班之前、参加活动、例会之前另行安排好人员代替请假人执行工作任务。

     四、凡活动开始,迟到、早退十五分钟或事后补假、迟交材料一天以上,都按旷到处理、确有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可在电话上先请假,事后补假。

     五、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会长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两次者,本学期不具备评先评优资格;迟到累计五次或缺席三次者劝其自动辞职。

     六、考勤直接与干部选拔,任免,奖励,评先评优挂钩。

 

 青志协人员协调及场地安排

     . 各部门 开展活动需提前两天通知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

     . 每次例会,招新场地及各部门活动时要求办公室安排的场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 各部部长需在学期期末了解部员退留情况,每学期第一周由办公室统计人员退留情况。

     . 人员退留程序,先告知部长,由部长将其意见转达给会长,会长视工作实际情况,征得团总老师同意后生效。

     . 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原则上自动清退。

     . 每学期人员招新,各部门提交复试问题,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部门自己存档。招新过程中,严禁私下交流,一切以青志协大局为重,注意人员协调搭配。所有复试人员的档案由组织部统一管理。

     . 新进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培训基本知识,结束后,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若发现工作不积极,不适合工作性质等情况,由会长、各部长决定其去留,可在复试备选人员档案中重新挑选。

     . 青志协实行“民主集中制”会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对部员负责,所有工作由负责人承担。

     九.青志协定期开展娱乐体育活动,如篮球赛,羽毛球赛,足球赛等,由办公室统一计划。

青志协文档管理制度

一、做好青志协的档案管理工作对青志协工作经验的总结,工作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内容主要为:各类文件、通知、活动方案、总结计划,制度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等。

     三、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期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将所有活动资料、包括计划总结,照片在电脑上存盘便于查阅,交流。

     五、各类进档物品(文字材料、实物)都应该按归档的要求编排入册。

     六、归档程序办法要求严格整理,并按时间顺序及其各活动的历史联系分类立卷。入档后及时编写案卷目录。同时采取措施防止遗失、毁坏。

     七、设立专职干部负责档案工作,对不合格者追究档案工作者及部长的责任。

 

青志协物品管理

一、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各部门清查登记部门物品,各部门形成自己的资产清单。

     二、 每学期开学前第二周,若有需购买办公用品的部门,向青志协办公室提交清单,清单需经会长同意后,由青志协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

     三、 所有材料及公共用品未经会长同意不得外借,更不可挪为私用,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公共用品照原价赔偿,罚金一周内交办公室,用于青志协经费。

     四、每月13号、14号由办公室统一收取票据报帐,其余时间由个人自行保管发票。(购物所开单据最好为发票)。车票,收据等必须要有会长签字生效。所有票据后面必须注明经手人、时间、事物。

 

青志协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会长

     一、 协会的代表人,根据青志协的职责、宗旨,负责和主持青志协整体工作,召开全体理事会会议,指导协会的发展,宏观管理本协会,传达上级相关部门的决议,从实际出发,计划、决定、总结,布置青志协各项工作,作好本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及时向学工科和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密切配合有关方面的工作,自觉接受团总支的指示。

     三、关心干部的成长根据各是事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指导、帮助、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会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监督运用会费的收支情况,对青志协负责,并积极听取理事和会员的意见、建议,受之监督。

     五、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申请及时为青志协的发展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

     六、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副会长

     一、 会长的助手,协助和分管会长工作。

     二、 讨论部署和检查,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会长交代的工作,并定期向会长做总结、汇报。

     三、会长不在时,经会长受权,行使各项会长职权代理事会长,处理各项事宜。

     四、掌握其他理事的思想动态,对工作缺少热情或对青志协宗旨认识不够的理事,作好疏通工作,对青志协的 内部矛盾作出积极处理。

     五、认真、负责地管理好财务。

     六、为本会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会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

     办公室是联系本会各部门的桥梁,是工作的枢纽。办公室奉行“上传下达,联系反馈,细心务实”的工作宗旨

     一、负责青志协的主要和一般文件和材料。包括学期初青志协年 度工作计划,学期末总结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

     二、负责青志协材料的编印并分类保管。以备理事会随时检查。材料遗失、将追究相当负责人责任。

     三、负责青志协会议记录及考勤工作。

     四、负责青志协会务工作,例如,通知开会,整理会议记录等。

     五、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财务会计工作。编制专青志协总体财务预算。向理事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负责与院社团管理工作部进行结算和汇报。采购公共用品和办公物品。负责青志协财产、财物登记保管和检查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每次活动总结和年月总结,以及青志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部

     一、 负责每次活动的计划及年月计划。

     二、 负责每次活动的事前准备工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负责每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

     四、 负责开学时招收新会员,并对会员进行注册。

     五、 负责监督记录好每次活动中青志协会会员及各理事的活动 情况,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以备年终检查

     六、 负责每次活组织工作,以及召开各班队长会议。

七、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其它事宜。

策划部

     一、 负责对每次活动的策划工作。

     二、 配合组织部的工作画,写好每次活动计划及年、月计划。(注:组织部和策划部都要写计划,而且互相弥补和相互改进)

     三、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部

     一、 负责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青志协各项宣传报道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并及时提出宣传工作和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及建议,并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 负责青志协对内部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打击不正之风,并负责青志协公告等的书写和张贴工作。(注:不定期召开各班分队长会议,传达这一指示)

     三、 负责板报、宣传栏、刊物等管理和出版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各班办好有关青志协墙报、班刊及政治环境的布置。

     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联部:

     一、对外代表青志协形象,为青志协工作顺利开展铺路搭桥,与其他部门一起宣传青志协。

     二、协调青志协与外界的关系。

     三、加强青志协与社会和兄弟院校联系、交流、合作、为青志协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配合青志协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负责相关活动经费的解决。

项目部:

   主要开展活动的性质、职能、范围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