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美容技术 专业培养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8浏览次数:707

  医学美容技术 专业培养方案

Medicine Cosmetology Technology

一、专业代码:100312S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审美及医学美容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医疗美容技术操作、咨询、管理及化妆品研发、生产、营销的高级应用型美容技术人才。

毕业生应符合以下规格要求:

1.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借助外文词典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2.掌握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能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专业问题、获取新知识。

3.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与素养。

4.掌握基础医学、美容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5.掌握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医学审美、美容医学心理诊断与辅导和咨询沟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文饰、美容化妆、物理美容等操作技术;具有运用物理、化学等方法进行皮肤美容操作的能力;掌握中医美容基本操作技术;具有对各种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治技术,能正确地指导化妆品使用;具有较强的美容产品营销和咨询沟通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

本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通过采取技能培训、顶岗实训等举措强化动手操作能力及综合职业能力;并根据市场特点,在原有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加强营销知识的教育,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打造“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的专业教育模式。

四、学制、学分及学位要求

学制年。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75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1学分,学科基础课程33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1学分(专业必修课23学分,专业选修课38学分),实践环节课程25学分(不含课内实践),素质拓展项目5学分。达到《宜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美容医学技术

六、专业主干课程

美容人体解剖学、医学美学、美容化妆品学、美容皮肤科学、医疗美容技术、美容中医技术、美容医学咨询与沟通、美容医学造型艺术设计、美容心理学、美容业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学。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周、专业实习

八、教学计划总体安排表(见附表1)

九、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见附表2)